手机:13972480148  地址:十堰市重庆路99号、汉成天地1号写字楼9楼 手机:13972480148  地址:十堰市重庆路99号、汉成天地1号写字楼9楼  手机:13972480148  地址:十堰市重庆路99号、汉成天地1号写字楼9楼 手机:13972480148  地址:十堰市重庆路99号、汉成天地1号写字楼9楼 手机:13972480148  地址:十堰市重庆路99号、汉成天地1号写字楼9楼 手机:13972480148 地址:十堰市重庆路99号、汉成天地1号写字楼9楼 手机:13972480148

现在是:
业务范围

人身损害、婚姻继承
劳动争议、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债务追讨
经济合同、民事侵权
行政诉讼、调解仲裁
草拟合同、股东权益
解答咨询、代写文书
刑事代理、法律顾问

与我联系

地址:十堰市重庆路99号、汉成天地1号写字楼9楼

手机:13972480148

见面咨询 请先电话预约

赞 杨道成

作者 张兴铭
荆途漫漫志填膺
怎奈寒门馑日盛
学海茫茫伴星度
闯关道道起鹏程
悉心为庶讨公断
铁面执言据准绳
十年砺剑客满座
一身正气解冤情

劳动争议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动争议
非因工死亡,用人单位也应赔偿

(承办人:杨道成)

申诉人:张随莲

被诉人:湖北三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案情简介:

申诉人张随莲丈夫张林于1999年被湖北三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照为员工。2006年7月17日,因患骨髓癌,治疗无效死亡。由于张随莲根本不知道不是工伤,单位也应当赔偿,将医疗费单据丢失。后来,经亲戚介绍推荐到五堰法律服务所杨道成咨询后,仅找到还没有丢失的25486.37元医疗费单据。并委托杨道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3840元丧葬费、12800元一次性抚恤金、并按月支付张随莲不到两岁的儿子遗属生活补助费,直至18岁或者大学毕业为止。

处理结果:

由于湖北三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是大型企业,劳动人事部门对劳动法规比较熟悉,认为申诉人的请求理由充分,有法律依据,故达成调解协议:

一、比照医疗保险报销申诉人20000元医疗费;

二、支付申诉人3840元丧葬费;

三、支付申诉人12800元一次性抚恤金;

四、按十堰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5%,按月支付张随莲儿子(张莹生)遗属生活补助费(统计部门公布十堰市职工平均工资上涨的,以统计部门公布为准),直至18周岁为止,如18周岁以后还在校就读的,直至学业完成为止。




友情链接 百度| 秦楚网| 艺龙订酒店| 诉讼费速算| 最高法院| 车城房产网| 紫云轩| 杨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