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之《担保书》
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人愿做被担保人的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你院提出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做如下担保: 一、担保人负担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费用; 二、如被担保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三、将担保人定期(存折,现金ΧΧ万元)交你院作抵押,可从中支付一、二项所需费用。
此致
人民法院
担保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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