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13972480148  地址:十堰市重庆路99号、汉成天地1号写字楼9楼 手机:13972480148  地址:十堰市重庆路99号、汉成天地1号写字楼9楼  手机:13972480148  地址:十堰市重庆路99号、汉成天地1号写字楼9楼 手机:13972480148  地址:十堰市重庆路99号、汉成天地1号写字楼9楼 手机:13972480148  地址:十堰市重庆路99号、汉成天地1号写字楼9楼 手机:13972480148 地址:十堰市重庆路99号、汉成天地1号写字楼9楼 手机:13972480148

现在是:
业务范围

人身损害、婚姻继承
劳动争议、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债务追讨
经济合同、民事侵权
行政诉讼、调解仲裁
草拟合同、股东权益
解答咨询、代写文书
刑事代理、法律顾问

与我联系

地址:十堰市重庆路99号、汉成天地1号写字楼9楼

手机:13972480148

见面咨询 请先电话预约

赞 杨道成

作者 张兴铭
荆途漫漫志填膺
怎奈寒门馑日盛
学海茫茫伴星度
闯关道道起鹏程
悉心为庶讨公断
铁面执言据准绳
十年砺剑客满座
一身正气解冤情

法律资讯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申请执行应当向法院交哪些材料

1、执行申请书。执行申请书应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如果有利息的,应计算出到申请日的具体利息数额),以及申请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加盖印章或签名。 涉外案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附有中文译本的执行申请书。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6、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如申请人为外国当事人,该授权委托书须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才具有效力。如申请人为香港当事人,该授权委托书须经我国司法部指定的律师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转递,如申请人为澳门当事人,该授权委托书须经澳门公证机关公证,才具有效力。如申请人为台湾当事人的,经台湾公证机关证明,可承认其效力。

7、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属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理决定书、仲裁裁决等,应提交证明送达日期的材料。

8、填写申请执行表。

9、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友情链接 百度| 秦楚网| 艺龙订酒店| 诉讼费速算| 最高法院| 车城房产网| 紫云轩| 杨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