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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兴铭
荆途漫漫志填膺
怎奈寒门馑日盛
学海茫茫伴星度
闯关道道起鹏程
悉心为庶讨公断
铁面执言据准绳
十年砺剑客满座
一身正气解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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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对每次事故的责任赔偿限额及具体项目

(依据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2008版)》第六条及第八条)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无责任赔偿限额11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
(无责任赔偿限额1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无责任赔偿限额100元)

 具
 体
 赔
 偿
 项
 目

 1、丧葬费;
 2、死亡补偿费;
 3、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

    交通费用;
 4、残疾赔偿金;
 5、残疾辅助器具费;
 6、护理费;
 7、康复费;
 8、交通费;
 9、被扶养人生活费;
 10、住宿费;
 11、误工费;
 12、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

     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1、医疗费;
 2、诊疗费;
 3、住院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
 6、整容费;
 7、营养费。



路外事故比照适用交强险条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比照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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