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待当事人委托咨询的时候,经常会被问及是否能包打赢官司,本律师明确表示不会包打赢,很多当事人颇为不解,并说有其他律师都能包打赢,在此本律师提醒所有当事人:任何律师、任何官司都无法包赢,包打赢官司的律师不是好律师!
包打赢官司的承诺首先是一种严重的违规行为。《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16条明确规定“律师不得向委托人就某一案件的判决结果作出承诺。律师在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某一案件做出某种判断时,应向委托人表明做出的判断仅是个人意见”。那些号称法庭常胜将军、“战无不败”的“大律师”们大多数是因没有案件可做,以此投当事人所好,以达到招揽案源的目的,而且都只是口头承诺,绝不会写入代理合同,一旦“失手”,便可矢口否认!
其次,包打赢官司是对当事人的严重不负责任。包打赢官司的律师为了迎合当事人急于胜诉的心理,谈委托时大多要么炫耀与法官的关系,要么说自己是这方面的专家(遇到劳动法咨询说是劳动法专家,遇到婚姻家庭咨询说是婚姻家庭专家,遇到房地产咨询说是房地产专家......),而又很少对案件的法律关系及胜诉可行性予以深入分析,收取律师费后很少把精力投入到案情研究中。
第三,包打赢官司在事实上不具有可信性。众所周知,我国属于成文法国家,存在不同法官对法律理解的不一致,由此导致同样案件不同判决的情况大量存在。房地产案件中纠纷的复杂性决定了同案不同判的比例更是远高于其他案件(本律师曾专门就此写有《深圳二手房纠纷审判之混乱江湖》等博文),更何况影响案件胜诉的原因很多,还存在一审、二审,即使是终审生效判决也存在再审撤销的可能!
包赢官司是对当事人的欺骗,信以为真的当事人只不过听到了自己想听的话,为自己找到一点自欺欺人的理由。其实,会请律师的就看他以前办的案子怎么样,看他对你的案子全面分析。如果以前办了很多漂亮的案子,即使他不给你承诺胜诉,你也敢请。
所以,是将案件交给夸夸其谈的“法庭常胜将军”,还是交给术业有专攻的实干律师,应该是不言自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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